企业A属于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被合并至企业B,企业A办理了注销手续,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能否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的有关规定,结转至企业B继续抵减?
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企业A已经开始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后期又被工信部门列入工业母机企业清单,是否可以选择停止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而申请享受工业母机加计抵减政策?能否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充计提?
什么时候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
享受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如何判断购进固定资产的时点?
行政区划变更的,如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因不再符合政策条件而退出三项加计抵减政策清单的企业,前期符合政策条件时已计提但尚未抵减完毕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应当如何处理?
申报契税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需要办结哪些有关事项后,才能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
印刷制作业务有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方法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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