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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一家科技服务业企业,2023年发生了1000万元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可在税前扣除多少?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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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因此,该企业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1000万元的基础上,在税前按100%比例加计扣除,合计在税前扣除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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