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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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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首先需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然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遗失手续,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应按上述政策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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