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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计提的工资于次年发放,汇缴清缴能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