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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扣除基数?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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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八、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因此,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 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的限额扣除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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