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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差额征税?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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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交增值税

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的,以总分包差作为预缴税款的基础:

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09×2%

简易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03×3%

2.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通常而言,老项目(2016430日之前的建筑项目)、清包工和甲供工程等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其中,特殊甲供应当使用简易计税办法)

(1)一般纳税人选用或者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03×3%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03×3%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41日至202212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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