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该如何进行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中主管税务机关是如何确定的?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否有个人所得税优惠?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应提供什么资料?
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A同时还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能否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适用免税政策、简易计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在申报加计抵减时的本期发生额中直接扣减,还是通过本期调减额方式调减?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征求意见,引导公司依法调整注册资本
三项加计抵减政策均自2023年1月起执行,清单发布后,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是否需要逐月调整申报表,并退还前期已缴纳税款?
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A属于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被合并至企业B,企业A办理了注销手续,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能否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的有关规定,结转至企业B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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