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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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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选择机动车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销售材料、配件、维修、保养、装饰等非机动车整车销售业务,均不通过该模块开具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俩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票软件开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

3、销售机动车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仅涉及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规格型号”栏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生效后,机动车发票票面板式有什么不同:

1、将原“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调整成为“购买方名称”栏,该栏应根据消费者的身份打印消费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将原“纳税人识别号”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如果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若消费者为个人则可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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