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2023-01-13
浏览次数:528次
返回列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因此,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时,应按上述规定对应的情况缴纳印花税。



搜索